黨的建設
PARTY BUILDING
黨支部主要工作程序
發布時間:
2008-11-05
一、黨支部大會程序
黨支部大會是黨支部全體黨員參加的會議。黨支部大會的通常程序:
1.做好會議準備
包括確定議題和會議項目順序;準備好報告稿和講話稿、需要傳達的上級文件、需要會議上討論通過的本支部文件草案、需要做出的計劃安排等文字材料;確定會議時間、地點,準備好會場,提前通知應參加會議的人員等。
2.開會
圍繞會議的中心議題,根據預先確定的項目,按順序進行,并提出貫徹落實會議精神的要求。
3.檢查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黨支部委員會會議程序
黨支部委員會對支部黨員大會負責。黨支部委員會在黨支部黨員大會閉會期間,負責黨支部的日常工作。黨支部委員會會議是黨支部委員會集體研究決定黨內重大問題的一種主要形式。會議的主要程序如下:
1.會前準備工作
(1)確定議題。支部書記經過與委員溝通,確定會議議題。主要內容有:①黨支部工作總結和計劃;②支部委員會工作報告;③加強黨支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的問題;④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的問題;⑤其他應討論決定的重要問題。
(2)做好材料準備。根據選定的議題,做好有關材料的準備,提交支部委員會討論和修改。
(3)開會通知。支部書記要把會議時間、地點、議題、要求等提前1—3天通知各委員。
2.會議主要議程
(1)主持人宣布開會和會議的議題。
(2)充分發揚民主,對議題進行討論。
(3)進行表決,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形成決議。對要作出決定的問題,如有較大意見分歧,除非必須急需決定的問題,不要匆忙作出表決,可暫時休會,進一步醞釀,下次開會繼續討論。如不能統一認識,可把兩種意見同時報上級黨組織或向支部黨員大會報告,按上級黨組織或支部黨員大會的決定執行。
(4)做好記錄。對會議的時間、地點、參加人員、會議議程、委員發言摘要、作出的決議及表決情況等,都要完整準確、清晰地記錄下來。
3.會后應做事項
(1)向上級黨組織或支部黨員大會報告。
(2)按支部委員會決議認真組織實施。
三、黨支部委員會民主生活會程序
民主生活會是解決黨內同志之間在思想、作風和工作上存在的問題,交換意見,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互相幫助,共同提高的重要形式。民主生活會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支部委員會的民主生活會,由支部書記主持;另一種是黨員民主生活會,由組織委員或各黨小組長主持。黨支部書記和委員要過好雙重組織生活,既要參加支部委員會的民主生活會,又要參加黨員的民主生活會。會議的具體程序如下:
1.會前準備階段
(1)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確定會議的主要議題。
(2)黨支部書記分別找各委員談心,溝通思想。
(3)學習文件。針對會議內容選學有關文件和材料,統一思想,提高認識。
(4)通知各委員召開會議時間、地點。
(5)向上級黨組織報告會議的準備情況、主要議題、開會的時間和地點。
2.會議議程
(1)各委員圍繞中心議題發言,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2)針對問題提出整改措施。
3.會后報告階段
(1)將會議情況報告、原始記錄報送上級黨組織。
(2)民主生活會的內容適合于向黨員、群眾通報的情況應予通報,對于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及整改措施,用適當的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群眾的監督。
四、黨課教育程序
黨課教育是教育黨員、提高黨員素質最經常、最基本的方法。黨課教育每季度安排一次。具體程序如下:
1.課前準備
(1)調查分析。掌握黨員隊伍的思想狀況和傾向性的問題。
(2)確定內容。要以黨的基本路線、黨的基本知識和形勢任務對黨員的要求來分析黨員的思想狀況和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確定黨課教育的內容。
(3)認真備課。主講人要根據講課題目,查閱有關資料,針對黨員實際,準備講課材料,做到理論聯系實際。
(4)發出通知。要把上黨課的時間、地點、要求等提前1—3天通知全體黨員,也可以根據需要吸收入黨積極分子參加。
2.組織工作
(1)主持人要統計黨員出席情況,說明講課人和講課題目,提出聽課要求,記錄員做好記錄。
(2)主講人進行講課。
(3)聽課人做好筆記。
(4)講課之后,主持人要求對講課情況進行小結,對學習提出要求。
3.課后應做事項
(1)黨支部書記或黨小組長組織黨員進行討論,做好記錄,并將討論情況向上級黨組織匯報。
(2)對沒聽課的黨員,黨支部要統一組織補課,使全體黨員都受到教育。
五、民主評議黨員程序
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每年進行一次,具體程序如下:
1.調查摸底:摸清黨支部班子和每個黨員存在的主要問題。
2.搞好動員:針對存在的問題講清民主評議黨員的意義、目的和要求。
3.學習教育:針對突出的傾向性問題,組織好學習,提高認識。
4.自我總結:黨員要對照標準,征求黨內外意見,肯定成績,找出問題,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寫出自我總結評議材料。
5.審閱材料:黨員的自我總結評議材料,經黨小組長或黨支部書記審閱后再上會評議。
6.民主評議可以同民主生活會結合
7.組織考察:對每名黨員的評議,先由黨小組提出初步意見。黨支部根據黨小組的意見進行分析綜合,形成的組織意見,需同本人見面。本人同意后裝入本人檔案。
8.表揚和處置:通過評議,對先鋒模范作用突出的黨員,要在支部黨員大會表揚,并作為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如評議中提出有違法違紀等問題,要認真查明情況,嚴肅處理。經評議認定為不合格黨員,支部委員會應區別不同情況,提出妥善的處置意見,按照黨員處置程序,進行組織處置。
六、黨支部委員會改選程序
根據黨章規定,黨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2年或3年。任屆期滿,必須按期改選。不設委員會的黨支部,也應按期改選。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改選的,必須經上級黨委同意。改選的具體程序如下:
七、發展黨員的工作程序
發展黨員工作是黨的組織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工作。發展黨員工作的具體程序如下:(詳細內容見發展研究生黨員的工作程序)
1.申請入黨
2.確定入黨積極分子
3.培養考察
4.發展對象的確定與報審
5.預備黨員的接收
6.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和轉正
八、考核黨員的工作程序
1.找黨員談話,了解他們在工作學習中的表現。
2.征求黨內外群眾意見,也可結合民主評議黨員一道進行。
3.已實行目標管理的單位要檢查黨員目標責任制的落實情況。
4.黨支部對黨員現狀進行綜合分析。
5.用考評欄或其他形式公布考核結果。
6.表揚先進黨員,對后進黨員進行教育或處置。
九、考核黨小組的工作程序
1.定期聽取黨小組工作匯報。
2.注意掌握黨小組的各種情況。
3.征求黨員和群眾的意見。
4.定期檢查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情況,檢查黨小組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
5.查看黨小組的各種記錄。
6.綜合分析,肯定成績,指出不足,給予幫助指導。
十、評選表彰優秀黨員的工作程序
1.評比工作的動員
2.個人總結
3.召開黨小組會進行總結和推薦
4.黨支部召開支委會匯總各黨小組推薦的優秀黨員名單,優秀黨員候選人。
5.將推薦的優秀黨員名單返回各黨小組進行充分醞釀和討論,廣泛征求大家意見。
6.黨支部委員會根據黨小組返回的意見,逐一討論研究確定優秀黨員名單。
7.填寫《優秀黨員登記表》,整理先進事跡材料
屬本支部表彰的優秀黨員,黨支部簽署意見加蓋印章后存檔。屬上級黨委表彰的優秀黨員,簽署意見加蓋印章后報上級黨委審批。
8.優秀黨員評選揭曉后,及時召開黨員大會進行表彰,號召全體支部黨員向其學習。
十一、處置不合格黨員的工作程序
1.核實取證
黨組織要指派有一定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黨支部委員,對不合格和基本不合格的黨員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的調查核實,認真廣泛地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該取證的一定要及時取證。并盡可能做到一事多證,然后依據事實寫出綜合材料。
2.材料同本人見面
支部委員會首先要對不合格或基本不合格黨員的材料進行研究和認定,并由支部書記或支部委員把組織上認定的情況,同黨員本人見面,如本人認為材料與事實有出入,要進一步核實,直到把事實搞清楚后,再提交支委會討論。
3.召開支部委員會提出處理意見
根據不合格黨員存在的主要問題,對照黨員標準,依據黨章和上級黨組織關于處置不合格黨員的有關規定,支部委員要進行認真討論,提出初步處置意見,及時向上級黨委匯報。
4.同被處置黨員談話
經上級黨委同意后,支部書記應分別找被處置的黨員本人談話,將處理的初步意見同本人見面,并對其進行教育幫助,使其端正態度,正確對待組織處理。
5.召開黨支部大會
組織黨員學習黨章和關于處置不合格黨員的有關規定;支部書記代表支部委員會將被處置黨員的主要問題、表現、態度及初步處理意見向全體黨員說明;被處置的黨員做自我批評或說明、申辯;黨員大會進行充分討論并對其進行必要的批評;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對處理意見進行表決;支部大會通過關于對被處置黨員的處理決定。
6.處理決定與本人見面,由本人簽署意見
對個別不承認錯誤,拒不簽署意見的,只要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按支部大會決議執行。
7.黨支部將處理決定連同本人簽署的意見,及時報上級黨委批準。
8.將處理結果正式通知本人
黨支部接到黨委批復后,黨支部書記要及時找被處置黨員談話,將上級黨委的批復正式通知本人,并進一步做好思想轉化工作,對限期改正和受黨紀處分的黨員,幫助其制定和落實限期改正的措施。對出黨人員要鼓勵他努力做個好公民。
9.立卷歸檔
對受到組織處理的黨員的有關材料,都要單獨立卷歸檔。案卷包括黨員處理呈報表、說明材料、支委會及支部大會會議記錄、民主評議記錄、調查材料、本人檢查或退黨申請、各種證明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案卷一般應交上級黨委組織部門保存。
十二、黨小組會程序
黨小組會是黨小組活動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黨組織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黨小組會的具體程序如下:
1.會前準備工作
(1)確定議題。黨小組長應根據支部黨員大會和支部委員會決議的要求,結合黨小組實際確定黨小組會的議題。主要內容有:①制定完成黨支部工作計劃的措施;②研究開展黨小組活動的計劃;③組織黨員學習政治理論、黨的基本知識和業務知識;④考核和評議黨員;⑤討論違紀黨員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對積極分子列為發展對象提出建議等。
(2)發出通知。會議的時間、地點、議題和要求,要提前1—3天通知本組黨員,做好思想準備。
2.會議程序
(1)黨小組長報告黨員出缺席情況及本次會議的議題、開法和要求。
(2)按議題進行討論,黨小組長要善于啟發和引導,防止冷場或離題現象。
(3)黨小組長要根據大家的討論情況,歸納小結,形成統一的意見。
(4)做好記錄。黨小組會要有人記錄,把會議概況、學習討論內容、發言摘要、會議小結等完整清晰地記錄下來。
3.會后事項
(1)黨小組長要檢查會議記錄情況,并把記錄簿妥善保管。
(2)黨小組長應將黨小組會議情況及時向黨支部匯報。
(3)黨小組長對小組會討論的問題,要抓好組織落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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