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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兩巨貪,工程腐敗為何登峰造極
發布時間:
2014-07-17
據2月10日《現代金報》報道,繼杭州城投建設有限公司前期部副經理陳靜在西溪濕地的有關工程中受賄500萬被判刑之后,又有一名干部在該項工程中落馬。昨天,杭州市西湖區原建設局副局長兼西溪濕地綜合保護工程(一期)指揮部工程部副主任、西溪濕地綜合保護工程(二期)指揮部總師辦副主任吳少雯,因為伙同他人向工程中標單位收受賄賂988.4萬元被一審判處死緩。
“工程建起來、官員倒下去”的故事,人們聽了已經太多,但像如此“一個工程兩名巨貪”登峰造極式的工程腐敗,幾乎要擊破我們的心理極限了,一個撈500萬,一個更貪得無厭,伙同他人撈了近千萬元!前腐后繼本就讓人憤然,貪腐金額“更上一層樓”,簡直讓我們忍無可忍!
預防、打擊工程腐敗早就不是什么新鮮的話題,因為在工程建設領域,早就有一大批的腐敗分子因此而落馬,而有關部門針對日益嚴重的工程腐敗,也出臺了很多的辦法和規定,且經常強調、不斷重申,已然構筑了一道嚴密的反腐敗工程體系。
2006年,為了防止建設工程招投標領域“暗箱操作”,杭州市實施了網上政務實時監督系統,設置了“非公開招標”、“最低價未被公示”等7個“非常態”信息,被稱為“電子眼”“遙控器”的網上監督系統,早已在杭州市建設工程招投標等領域推廣;去年,杭州市監察局又下發《關于推進工程建設效能監察全覆蓋工作的意見》,標志著杭州工程建設效能監察正式向全市各類政府投資建設工程項目覆蓋。可在這些巨貪眼里,這些都不敵他們貪婪、腐敗的本性——
西溪濕地綜合保護工程招投標工作表面上都有嚴格的程序,但實際上仍存在相當規模的“操作空間”。吳少雯單獨或者伙同他人受賄的近千萬元,都是在工程招標中撈的“好處費”;而杭州城投公司前期部副經理陳靜也是利用負責經辦工程前期報批、招投標等工作的職務便利,狂撈了500萬元。反腐工程真的不敵工程腐敗?工程腐敗為何如此囂張?
媒體報道說,在國務院推出4萬億元經濟刺激方案后,僅在一周之內,各地政府紛紛宣布大規模投資計劃,而中央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政策落實檢查工作領導小組也已經成立,并組建24個檢查組,分赴各地開展監督檢查工作。讓我們忍無可忍的一工程兩巨貪的腐敗現象足以告訴我們,工程領域的反腐敗可謂是一個異常艱巨而繁重的任務,如果不能以“零容忍”的決心和魄力來橫掃工程腐敗,那么一大堆的措施和規定,真的會在工程腐敗面前“落荒而逃”,成為一紙空文。
所以,一個嚴峻的問題就有待于歷史的檢驗和民眾的拷問:隨著各地眾多擴大內需項目的上馬,我們的反腐工程究竟能否抵御工程腐敗的囂張?“一工程兩巨貪”式的超級腐敗,能否成為歷史而畫上句號?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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